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
据工信部官网1月16日披露,近日,工信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布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。
《办法》聚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、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,将于2026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
《办法》明确,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应当带有动力电池,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认定为车辆缺失(不适用于换电车型等情况)。同时,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:
加强动力电池信息溯源管理,建立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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