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东莞发布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
5月2日,广东省东莞市发改委发布<<东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>>。
意见稿指出,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100%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接口,且建有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位不应低于总停车位的25%。既有住宅小区结合已建停车场和道路停车位,按不低于总停车位10%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充电基础设施。
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、旅游景区、交通枢纽、公共停车场、道路停车位等场所,原则上按不低于总停车....
意见稿指出,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100%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接口,且建有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位不应低于总停车位的25%。既有住宅小区结合已建停车场和道路停车位,按不低于总停车位10%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充电基础设施。
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、旅游景区、交通枢纽、公共停车场、道路停车位等场所,原则上按不低于总停车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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