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菲斯克避免根据联邦破产法第7条进行清算,将继续为现有客户提供支持
据8月26日多家美国媒体报道,美国新兴电动汽车(EV)制造商菲斯克(Fisker)于8月23日在特拉华州联邦破产法院同意避免适用联邦破产法第7条(即强制清算其责任财产),而继续适用联邦破产法第11条。此外,管理团队将继续执掌一段时间,直至业务结束。
此次协议对菲斯克、美国运输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(NHTSA)和车主来说都很重要,车主曾对将破产程序转为适用联邦破产法第7条提出了异议,并指出电动SUV Ocean曾因车门把手故障、动....
此次协议对菲斯克、美国运输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(NHTSA)和车主来说都很重要,车主曾对将破产程序转为适用联邦破产法第7条提出了异议,并指出电动SUV Ocean曾因车门把手故障、动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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