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新建住宅须100%配建充电基础设施
7月29日,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《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》。
管理办法规定,各类新建建筑必须按要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,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%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,办公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%建设,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公共停车场、库(含P+R停车场)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%建设,其他类公共建筑(如医院、学校、文体设施)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5%建设,新建高速公路加油(气)站(服....
管理办法规定,各类新建建筑必须按要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,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%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,办公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%建设,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公共停车场、库(含P+R停车场)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%建设,其他类公共建筑(如医院、学校、文体设施)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5%建设,新建高速公路加油(气)站(服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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