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工信部等11部委发布《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》
4月28日,中国工信部等11部委发布了《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》,具体包括五项措施:
一、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。轻型汽车(总质量不超过3.5吨)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;对于2020年7月1日前生产、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,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。未经批准,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....
一、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。轻型汽车(总质量不超过3.5吨)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;对于2020年7月1日前生产、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,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。未经批准,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....
登录会员继续阅读。
注册试用会员后可在试用期间内阅读全文。
还可免费查看以下内容:
- 市场技术报告
- 全球汽车产销量
- 车型规划预测
- 最新汽车资讯
- 300种零部件配套信息
AI导航



日本
美国
墨西哥
德国
中国 (上海)
泰国
印度